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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景点介绍 餐 住宿 第 1 天 第1天》成都-昆明 【飞行时间约一个小时】 行: 成都指定时间与地点集合,乘机飞往昆明→接机人员接到后送到酒店办理入住→酒店休息。 用餐 无 昆明 第 2 天 第2天》昆明—丽江 【今日游览:双廊古镇】 行程安排:昆明→楚雄→大理(行车时间3.5-4小时)→双廊古镇(行车上时间约3-3.5小时,游览时间大约1-1.5个小时)→,乘车前往丽江(车上时间约5小时)。 游览景点介绍: 早中晚 丽江 第 3 天 第3天》丽江 【今日游览:拉市海、束河古镇、丽江古城】 行程安排:丽江→拉市海(车程40分钟)→束河古镇(约40分钟车程)(束河古镇游览) 早餐 午餐 丽江 第4天 第4天》丽江—楚雄 【今日游览:观音峡、白族三道茶、大理古城】 行程安排:丽江→观音峡(约40分钟车程,游览1-1.5小时)(观音峡游览)→白族三道茶(车程约2个小时左右,游览时间40分钟左右)→大理古城(约20分钟左右的车程)→楚雄(约3-3.5小时) 自由活动:自由活动时间为2小时。 大理古城(游览时间40分钟):大理古城简称榆城,位居风光亮丽的苍山脚下,距大理市下关13公里。大理古城始建于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是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大理古城东临洱海,西枕苍山。 早餐 午餐 晚餐 楚雄 第5天 第5天》楚雄—昆明 【今日游览:世博园】 行程安排:楚雄→昆明(约2.5-3小时车程)→世博园(游览3小时左右)→返回酒店(车程约1小时左右)。 游览景点介绍: 早餐 午餐 昆明 第 6 天 第6天》昆明-普洱 【今日:九乡】 行程安排:早餐后→九乡(1个小时左右车程,游览2小时左右)→ 九乡风景区(浏览时间大约1.5小时左右):九乡是以溶洞景观为主、溶洞外自然风光、人文景观、民族风情为一体的综合性风景名胜区。 早餐 中餐 普洱 第7天 早餐后,约7:30乘车90公里沿中国第一条热带雨林高速公路穿越热带雨林(车程约90分钟)前往AAAA级旅游风景区---【野象谷】 (约游览120分钟,可选乘索道,单程50,双程70);中餐后游览AAAA级旅游风景区(车程约30公里、行驶时间约40分钟)---【原始森林公园】(游览约120分钟,可选乘电瓶车,40元);后乘车前往AAAA级旅游风景区—-【花卉园景区】(游览约60分钟,可选乘电瓶车,40元);晚餐后入住酒店。 早中晚 版纳 第8天 早餐后,约7:30乘车参观【傣族村寨】(行车约30分钟):了解民风民俗、感受傣家风情(参观时间约120分钟);后游览【傣族园】(约游览120分钟),天天泼水节、千年古寺、百人歌舞表演;晚餐后入住酒店。 早中晚 版纳 第9天 早餐后乘车前往回归之城,双胞之乡墨江,参观游览【墨江双胞旅游小镇】(游览约120分钟,含用午餐及自由活动),穿越世界第一高架连孔大桥—红河大桥,到达昆明,入住酒店。 早中 昆明 第10天 早餐后乘车前往昆明机场,乘车返回成都,结束愉快的旅程! 早
休闲度假户外游摄影☆a、五大赠送(增值服务·物超所值) 1、小游船 2、白族三道茶 3、观音峡 4、拉市海骑马划船 5、世博园 ☆c、体验观光·轻松自在·景点精华·拒绝车观 1、纵览云南·充足时间》游览九乡、小游船、白族三道茶、观音峡、拉市海骑马划船、束河古镇、世博园、野象谷、原始森林公园。花卉园 2、玩的舒适·吃的招牌》10菜1汤,当地特色招牌,确保干净卫生更可口!每人每天一瓶矿泉水 3、安全放心·舒适温馨》保证正规旅游空调车,行程中事先明确住宿酒店名称。 ★★★★★美丽云南·一步到位·轻松出游★★★★★
跟团游用餐 共5次早餐,12次正餐,早餐酒店已含,正餐十人一桌、中餐10菜1汤,晚餐为酒店组合消费,酒水自理。(早餐:酒店已含,不吃,费用不退,正餐:根据行程安排,导游有权调整用餐的顺序,但不减少用餐数) 住宿 全程含9个晚上住宿,(旅游酒店双人间)具体酒店名称详见每日行程中住宿安排说明。备注:旅行社有权根据行程安排调整住宿顺序。 用车 昆明至景区正规空调旅游车,每人一个正座,车辆干净卫生。 门票 含行程中所列景点旅行社团体票。备注:旅行社有权根据行程安排在不减少旅游景点的情况下调整景点的旅游顺序。 导游 当地专线优秀持证导游服务,各景区有景区提供专业讲解员! (昆明导游服务费30元(每人每天),当地导游服务费10元(每人每天)报价中已含)。 保险 含旅行社组合险,建议组团社代购旅游意外险10元/人(理赔的最终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 购物 自由活动时间,游客可自行选择。
特请仔细阅读以上行程及服务标准说明,同意并保证遵守旅行社安排。如产生合同纠纷或人身意外事故,按《合同法》、《旅游法》、《道路交通法》、《保险赔偿条例》裁定。此行程作为旅游合同附页与旅游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旅游者): 有效身份证: 有效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附)请提供随行人员有效身份信息。 乙方(旅行社):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补充协议附后 补充协议 甲方:(旅游者) 乙方:(旅行社) 依据《旅游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在不影响正常行程安排的自由活动时间。由甲方(游客)提出,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旅游者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并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 甲方(旅游者)在知晓《旅游法》相关规定:“《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的情况下,委托旅行社在本次旅游行程中安排购物项目。具体购物项目、停留时间如下: 昆明、大理、丽江段: 二、 全程绝不强迫进店,除本补充协议约定的购物商店外,无其他购物店。甲方在本补充协议约定的购物商店购买的商店,非商品质量问题,乙方不协助退换;甲方自行前往本补充协议的约定的购物商店之外的其他地方购买的商品,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 旅行社协助安排游客前往的购物场所,乙方承诺该购物场所售卖的产品不存在假冒伪劣产品。请游客理性消费。 四、由旅行社协助安排游客前往的购物场所,可能因地区差异及进货渠道等原因其售卖的部分产品的销售价格不能保证是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是一致的。 五、旅游者在旅行社协助安排的购物场所购买的产品,如旅游者有退换货要求时需将产品及售卖单据提交旅行社,旅行社有协助乙方退换货的责任和义务。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系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旅游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就上述自愿购物的内容、特色,自愿增加的自费项目对我进行了全面告知、提醒,我经慎重考虑后,自愿选择并参加上述购物,乙方无强迫。并提示我理性消费和注意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如因我自身原因取消或因乙方不能控制因素无法安排的,甲方予以理解。我同意本《补充协议》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游客): 乙方(组团社):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咨询热线:0839-3366418预订流程:网上预订/电话预订旅行社确认付款/签约预订成功开心出游